关于2020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通知
2020-04-15 12:04:00
各区卫生计生局、各医疗卫生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和省人事厅、省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,我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继续医学教育。为方便基层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,厦门市医学会举办的2020年继续医学教育已开始报名。现将2020年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:
在厦门市注册的医疗机构所属的医药、医技、卫生、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。
二、学分相关规定:
1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90学时计15学分,(其中护师需完成25分不要求Ⅰ类分);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25学分(其中三级机构:Ⅰ类分8分/年以上),县(市、区)级(二级)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(含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,下同)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学分应达到25分/年,其中Ⅰ类分不做硬性要求;
2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在总学分要求不变的情况下,一级及其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教育对象学分认定上限放宽至15学分/年,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放宽至12学分/年,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仍按照10学分/年,特殊项目(医德医风、疫情防治)学分另计。
3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及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规定,继续医学教育是完成职称评定、医师定期考核和医疗机构年审的必备条件之一。
三、通讯继续教育报名对象:今年通讯继续教育对象为县(区)医疗卫生单位初级卫技人员,乡镇卫生院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民营医院、个体诊所在职卫技人员,卫生系统以外一级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卫技人员以及省、地两级医疗卫生单位“护师(士)”专业技术职务者。乡村医生可自愿参加。
四、报名时间及地点:
请各区卫生计生局、各医疗机构负责通知所属医、药、卫生、医技、护理从业人员,公立医疗机构自即日起开始报名,民营医疗机构报名时间请关注短信和公众号后续通知,截止2020年5月30日前到厦门市医学会报名。
联系地址:厦门市思明区莲花南路10号303室。
联系人:郑惠新、黄涛、林楠,刘婧
电 话:2027958(公立医疗机构);2058094(民营医疗机构)
厦门市医学会
厦门市医师协会
2020年4月13日
户名:厦门市医师协会
开户行:农行思明支行 户号:342001040008968
注意事项:
1、社区、卫生院务必将名单(姓名、职称、手机号码)发送至y2058094@126.com电话联系确认后再转账,建议使用公务卡结算。
2、厦门市医学会将于本年度开展各学科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学习班,完成相应课时将授予一类或二类学分。具体开班日期请关注厦门市医学会微信服务号。
3、缴费可通过医学会网站在线缴费,注册缴费流程详见厦门市医学会公众号。
4、2019学分领取时间:
(1)公立医疗机构:2020年4月15日-5月15日,联系电话:2027958。
(2)民营医疗机构:2020年5月20日-7月20日,联系电话:2058094,请于5月15日后等待短信通知前来领取。